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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六十一章 肯吃苦的傻根 (第3/3页)
贼》一片是部透视人性的电影,选择美丽的夏河风光以及佛教重地拉卜楞寺的结合,与影片净化灵魂的主旨最为贴切。 也可以说,原始目的很纯粹,就是想拍一部好片而已,没有任何的噱头在里面。 闻思大殿是拉卜楞寺的正殿,前广场一侧正式今天的最主要取景地。 由于王保强在片中的身份有些特殊,是比剧组提前一个多月来到的这里,因为他所扮演的傻根是在寺里在建筑的民工,脸上需要这里的气候环境所造成面部皮肤的高原红。 关于他的剧情是这样的,傻根是一个孤儿,从小就无父无母,是村里人你一口他一口吃着百家饭,穿着百家衣长大。 长大后他跟着村里的叔叔们来到了西北边陲,这个偏远的地方在建筑工地上当小工。 因为自己没有家,所以每年村里的叔叔们回家跟家人团聚过年时,他每年都留在上班这里看家,打工五年没有回过村里,这下整个工程干完了,他要跟着叔叔们回家娶媳妇了。 老板把工钱给他结了,足足有6万元现金,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,叔叔们劝他现在的世道小偷横行,让他为了安全起见可以钱直接打回老家。 但是手续费需要600元钱,傻根舍不得不愿意,他想用这钱买一头牛,就带着钱准备上火回家。 因而傻根是一个很单纯、善良的人,傻根从小没有亲人,是吃百家饭长大的,从来也没有人给他讲道理,长大后就跟着叔叔们直接来到西藏干活挣钱,也没有人为难他。 也是因为傻根的单纯、善良,所以傻根这个人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看到的这样充满善意。 所以这个人物在整部影片里,几乎是一个跟所有故事情节都有密切关系的关键角色,剧本和导演为了这个人物可是花了大心思。 至于由他先行来这里体验生活,真的晒出一脸的高原红,其实是王保强自己提出来的,因为当时刚好需要派出剧组工作人员提前前来做一系列准备工作。 王保强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肯吃苦,不惜力,正为首次担任这么重要的角色而忐忑不安呢,于是就瞅准了这个机会说了自己的意见。 实际上冯导也有这个打算,只是由于王保强是刘清山签下来的人,碍于这层关系,他一直没好意思提,而刘清山平时的事务繁忙,也恰好忽略了这件事。 这时候王保强自己主动提出来了,冯导自然是大喜过望,刘清山这个时候才留意到这件事,吩咐小星一查资料,原版里也正是王保强这一次的主动行为,才引来冯导一直很喜欢这个朴实孩子的最根本原因。 因此,昨天剧组的到来,最大牌的向导就是他了,这小子早来了一个月,不仅跟这里的僧人混得极熟,甚至连当地的坐地户他都能一个个的叫出名字来。 据说他来到这里后,最喜欢的事就是赶在中午日头最大的时候,跑到晒佛台上面蹲着,此时见到他果然两腮的高原红,跟当地人竟是看不出多少差距。 /76/76937/308600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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