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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朝朝,就让我这个当弟弟的来替 (第1/2页)
“朝朝,我好想你……” 说起来,这俩人也算有缘分。 他呢,是桀骜不驯的,野马似的不识人间疾苦的小少爷,偏偏被她驯得跟狗没两样。 而她,是过早成熟的孩子,遍体鳞伤,还没愈合,也正需要另一个在爱里长大的人来抚慰她。 明明是登对的。 可在小牧告白的时候,孟朝却没有心动。 为什么呢? 孟朝是有动情的,身体的反应没办法骗人,她也不像许秋白那样口是心非,否认自己的欲望以及它的表现方式。 可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冷。 是因为那清透如翠的颜色吧? 不管她在看谁,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,有时候泛出一层溶溶的光,却也不像诗里写的江南的春水,倒像是冰雪融化后漂着冰碴儿的北方的河。 不该接近,却又忍不住一再向前。 “才多久没见,你就想我?” 今天是不是该收敛一点? 明天还要考试的嘛,总不能太放肆。 孟朝坐在了小椅子上,两条长腿叉开,眼神睥睨地看着跪在她脚边双手捧着她小腿的小牧。 他的神情很虔诚,轻轻撩开她的裤腿,一串铃兰花似的吻,错落地洒了上去。 “可我就是想你。” 游牧云喜欢孟朝,喜欢得不得了。 其中,有很多个可能的原因。 比如说,她是他第一个亲密交往的对象,关于性的知识与经验全部来自于她,而性与爱是很难彻底分清的两个东西。 再比如说,SM关系本来就要特殊一点,全身心的占有与交付,多少会产生挚爱的错觉,相较之下M又更不好脱身一点。 可是,孟朝却对小牧的喜欢没什么感觉。 或许是感激的,但她更喜欢的是他紧实的胸肌和俊美的脸孔。 孟朝思忖,莫非她就这么肤浅吗? 下一个念头流转过来,却又变成了肤浅一点有什么不好? 人生是漫长的无聊和永无休止的痛苦。 所以—— 开心就好。 “小牧,对不起。” 她不喜欢听这些。 她没办法对性之外的事有所回应。 那个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女孩,到底也有她不能理解也不知如何处理的东西。 到底怎么才能长大呢? 她不知道。 又没有人教过她。 游牧云沉默一瞬,粗糙的指头攀上来,暗示十足地在她阴阜处打着圈儿。 他也不知道跟谁学的,手指绕着凸起的小圆点儿拂来拂去,很偶尔地重重往下一压。 像是按下了什么代表快乐的开关一样,水线猛涨,山洪决堤,温热的水从她这里漫到了这里,一寸一寸向下泻去,濡湿了棉质的内裤。 再差那么一点,就会打湿游牧云的整只右手。 “朝朝,你现在跟我道歉,是不是太晚了点?” 游牧云没能说出口的是,他感觉孟朝变了很多。 与刚认识那时候相比,她似乎柔软了一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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