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贰拾肆(李思诚1) (第1/3页)
贰拾肆(李思诚1)
- 李思诚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蝴蝶,从许多金灿灿的向日葵中飞过,不断扑扇翅膀。飞呀飞呀,他朝最灿烂、最温暖的那颗高挂在空中的向日葵飞去—— “叮铃铃——” 五点半,床头闹钟摇摇晃晃闹腾起来。 这种老式闹钟现在已经很少见了:铁质的壳子,头顶个电话听筒式的敲击部件,笨重的掉完漆的身子,底部支架是两支扭曲的金属棒,这么一撑就跟伸出了两只顽皮的细细的小腿一样,使这个金属块也显得可爱起来。 其实闹铃早已坏了,发出的声音既不清脆也不连贯。 不过闹钟在李思诚这里的作用也不在于【把人吵醒】,而在于【把人痛醒】。 如果细看,就会发现闹钟顶部牵着一根细细的线——就是乡镇女人们补扣子或者缝补破洞常用的那种白麻线——一头缠在闹钟上,闹钟摆在床头柜。另一头系在一个早就坏了的助听器上,助听器还是放在床上睡着的孩子耳朵里。 每天早上,这个几近退休的闹钟仍勤勤恳恳地守时,五点半就开始嚷着破锣嗓子摇晃。钟身摇晃,那根线一扯助听器,孩子就疼醒了。 久而久之也会形成生物钟,但也有例外的时候。 李思诚耳朵不好,上学就比别人多下功夫,又爱看书,晚上常常熬到很晚。这么大的孩子正是贪睡的时候,再说这个法子也不是万无一失——有一回他睡太晚,太困,那根线又没系好,他就一觉睡到了中午。 那一觉睡得可真好,那是他睡得最舒服的一次,醒来之后揉了揉眼,腾地一下跳起来。 这都几点了?十二点多了,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,现在学校该在午休吧? 他匆匆洗脸刷牙,又把被子叠好,踏出门的那一刻有点儿恍惚,好明亮的太阳。 这么想来,他好像也很久没见过太阳了:每天早上摸黑去医院给妈喂饭(虽然这几天她连流食都吃不下了)、然后急匆匆赶去学校——在路上是万万无暇顾及阳光的,公交车到学校半个小时左右,这也是补眠的好时间。中午午休也匆匆扒饭、然后趴在桌子上睡觉——但前桌那个女生,王研晨常常笑话他睡不够:“眼下挂着俩黑眼圈儿,跟国宝似的。”等晚上放学,又往医院赶,直至待到凌晨才回家。 他回家的原因有二,一是怕家里长期没人容易招贼(孩子心细,但还不懂家里并没什么值得偷的);二是回家后他才肯大胆地读课文,练习说话——还有英语课文呢!他希望有一天能跟真正的外国人说上话。 扯远了,再说李思诚现在起晚了的事儿。 他往公交站走了两步,肚子才咕噜噜叫起来——差点儿忘了,还没吃饭呢。 李思诚每天的饭钱分配得很合理:早上五毛钱一个烧饼,五毛钱一杯豆浆,还有一块钱一个鸡蛋。鸡蛋最贵,但妈说小孩不能不吃鸡蛋,不吃鸡蛋就长不高,将来找对象找工作都没人要。 李思诚急切地想长大长高,所以他不能不吃鸡蛋。 中午在学校吃,学校是民工子弟中学,一直接受社会捐款,每天象征性交两块钱。中午的伙食味道一般,但对于一个正常孩子所需的营养来说,够了。晚上他有时在路上买个烧饼,有时跟妈一起在医院吃。 而今天他没吃早饭,突然意识到自己凭空多出来了两块钱! 两块钱! 这可是笔巨款,他的舔了舔有点干裂的嘴唇,现在学校的饭点也差不多过了,加上中午的两块钱,就是四块钱!他想起每天早上都能看到那冒着腾腾热气的一碗碗香喷喷的、撒着香菜的馄钝,他知道那种馄钝一块五一碗,于是他鼓起勇气,踏着咚咚心跳、做梦似的往小店走去:“叔叔,要一碗馄饨。” 开店的是对夫妻,在城中村租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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