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闷的挠了挠,接著她拍了把他的肩:“你等等!别走开,我马上回来!”说完跑回车厢,拿了张纸条给他:“收著!你明了他几次,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,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,谁知他这麽放不开,完两人跳回舞台,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,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,空气立刻被点燃。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,他们都朝他身边涌,在他身边鼓掌尖叫,随著节奏又唱又跳。灯光也变得激烈,红的黄的紫的蓝的,晃得人头晕目眩。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麽热烈疯狂的场面,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著,目光紧紧盯著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,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,连指尖都跟著发热──短短十几分锺,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。这种浑身灼热、脑袋当机的感觉,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,他们唱完了歌,下来拉住他,他就呆呆的随著他们跑出去,然後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。他抬起头,炫丽的灯光没有了,那男人还在,他站在烤串摊前,脑袋上顶著一个大大的“串”字,橙色小灯泡做的,还会一闪一闪。魏蕾坐在他身边,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:“喝!罚你的!”“叫你来找我你今那完她急急忙忙的爬起来,去卫生间把衣服换了,背起包就往门外走──整个过程如风卷残云,看得床上的两人一愣一愣。“哦!!小舒!!”临走前她总算想起黎舒,“你别走啊!我中午就回来!等我!”“!──!!”大小姐把门一关,留下两个年轻男人,面面相觑。魏蕾一走,郑鸣海觉得有点尴尬,他想对黎舒好,可终究没法像魏蕾那麽热情自然,愣了一会儿起身跨下床:“你饿了没?我弄点吃的。”“不用麻烦了我这就走……”黎舒意识到原来昨晚是三个人躺一张床上睡的,立刻浑身说不出的别扭,只想赶紧走,又因下面只穿了底裤,不大好意思起来。郑鸣海没同意:“过了中午再说!”说完他翻出条沙滩裤给黎舒,“先凑合穿著!”黎舒接了他的裤子穿了,站起来腰大得直往下掉,裤脚遮到小腿,上身又穿著过大的黑t,只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和略显纤细的四肢,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布袋娃娃一样可爱。郑鸣海微笑著对他说:“瞧你瘦的!给哥多吃点!”心中却泛起一阵他也不懂的柔软。年轻的时候,不管是对人好还是接受别人的好,都来得坦荡自然,没那麽多计较,只要眼前这人自己喜欢。郑鸣海和魏蕾,就是单纯的喜欢黎舒,一见他就喜欢,不需要任何理由,然後想帮他,想对他好。他俩见黎舒住在嘈杂y"/>暗、只有几平的地下室单间,二话不说把他人和东西通通打包,一起弄到郑鸣海租的地方。这里虽然也只是半地下室,但好歹干净,有窗,有独立卫浴,能做点简单的饭菜,还有早上一小会儿的阳光。当然最重要的,还是足够大。郑鸣海倒不是很穷,他在念研一,家境不差,乐队也有些收入,但他把大部分的钱都扔在了音乐上,房间里堆满了cd,还有一套专业音响和好几把吉他。他也不是,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,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。黎舒想了想,只轻飘飘的说了句:“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。”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,但黎舒不愿意说,他也就不多问,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。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,只要嗓子不太差,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。其实不然,好的摇滚歌手,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,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,音域要广,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,打动人心的力量。可就连这一点,黎舒也是不缺的。郑鸣海要他学快歌,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,他也能很快学会,他不出的难受。郑鸣海拉他在背风处坐了,递给他一瓶水,然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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