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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着这边抡刀而来。那气势凶得骇人。她不由心中一紧,将刚刚搭上的箭朝着那突厥人射去。便在同一刻,楚军服色的那人突然发力,力道压过对方将那突厥弯刀震荡得飞了出去。而她的箭也因为这个扭转,没有穿过那突厥人的背心,而是擦着他的发辫飞过去了。马槊直将那突厥武士挑将起来,在空中一抡,摔飞出去。二人包抄的困局顿解,博珍出了一身冷汗之外,方才注意到此人穿的竟是将军衣铠。彼人正控了马不急不缓地原地转了半圈,而她一把掩住口,险些尖叫起来。他并不是大军的主帅,只是副将之一,穿着都是统一的铠甲,戴着统一的头盔。但是,她也许分不清旁人,却一定能认出他!况且,他的坐骑,那匹神骏无比的白马,她怎么可能认错。沈长歌,沈长歌,她的驸马,她的长歌阿兄,他回来了。她禁不住咬了唇有些羞又有些欢喜地微笑起来,虽然城墙上没人会注意她。每个人都忙着开弓射箭支援城下的精锐骑兵,谁会发现她的目光始终贴着那个转身跃马厮杀回去的少年将军呢。见得他策马冲阵,博珍才算是明白了他何以被叫做“沈阎王”。返身掩杀之时,他已然将马槊抛下,接过一旁士兵抛将过来的双头长刀,骏马追风铁蹄所过之处,竟是断肢残体纷飞——既不见活着的,也不见死得保有全尸的。阎王索命,不过如此。但是她看着这几乎是屠杀的场面却并不觉得如何别扭,反倒有一些隐隐的骄傲——那神勇的沈都指挥使是她的夫君,是她的驸马,只是她一个的!谁都不许抢!她还以为自己见不到他。但天无绝人之路,他回来了。之前的满心遗憾和惆怅,也许今晚,她就能和他遇到了。她要告诉他,她楚博珍,很喜欢,很喜欢他。想到这一出,她却忽然变了脸色。匆匆对李冲说道,道:“援军已至,重围已解,予便先回府去了。”李冲自然对她好一番赞扬,却来不及听完,陪着笑跳上马背便走——要她用如此尊容见沈长歌,还不如杀了她!不用照镜,她都可以想象出现在的自己有多糟糕。多日没有好好梳妆打扮,整日在城墙上风吹日晒,肯定难看极了。忐忑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,啧,哪里还有往日的嫩滑?她少时便以貌美冠绝天下,无论如何都不会以现在这个样子面对她的长歌阿兄。她要回府去沐浴熏香,梳妆打扮,她要沈长歌从尸山血海里回来时,见到的还是他离开时她的娇美模样。她想看他对她微笑,不说话也好,笑一下就好了。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会这般想见他,又害怕自己的容貌损伤了。简直像情窦初开的小少女一般——还在凤城的时候,她曾经暗自嗤笑过那些小娘子见到心悦的情郎时,慌忙忙让同伴检查服饰是否妥帖的傻样。但此刻,她明了了,不过一句为悦己者容罢了。但其中的浓厚情意,足以令她又羞怯又期待。她就是欢喜他,要自己在他眼中,永远是那光艳动人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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