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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25 (第2/2页)
约富人区住下后,他总听谢明夷这样讲。那人总是笑吟吟的,很欣赏地看着他的脸孔。也仅仅是看着他的脸孔。也正是从那个冬夜开始,祝炎棠作为谢氏大公子的“处女作”,和他经历过冷眼和热议,去过地下和天边。最初留在美国的那段时间,除了学习表演,祝炎棠这个高中辍学的、在百老汇争着演尸体混饭吃的悲惨家伙,还被谢明夷送去名校学习艺术史,研读莎士比亚。三四年光景瞬刹而过,祝炎棠带着种苦孩子的用功劲儿学成了,主演的话剧在百老汇早就成了没有空位的热场,比他大三岁的谢明夷也拿到商法两个学位,于是回国。再之后,在国内荧幕上扎根,从没台词的男七男八变成除了男一不演的正红牌儿,不过是谢氏全力一捧,时机一来,他也按计划抓住罢了。不过,当然,他们之间从未越界,祝炎棠当谢明夷为大哥,为知遇之恩,为他的公司卖命工作,对方也只是以经纪人自居,仿佛只把祝炎棠当作一个满意的作品。但他们确实有过快乐的时光。至少在祝炎棠看来。理所应当。祝炎棠甚至以为,无论演什么,谢明夷都会一直像这样,在保姆车里陪他,给他腰上缠暖手宝,和他分盒饭吃,帮他挑出里面的葱姜蒜,也会在他拍完戏又去赶着录综艺时,很温柔地说“辛苦我家小棠了”。但谢明夷没有。谢明夷摘下经纪人的胸牌,毋庸置疑地坐上谢氏顶层的办公室,然后祝炎棠的保姆车里换过无数个照顾他腰病的人,直到今天。这结果早已注定,也绝对说不上不好。祝炎棠仍旧在片场像花蝴蝶一样吸引所有目光,挥洒或许存在于体内的那点热情、天赋和才华,接踵而至的是金钱、名誉、欢呼、太多太多疯狂的爱……他拥有了自从父母意外去世自己流落异乡以来,自己渴望的一切。那些人爱的是他的脸,他的作品,还是他?祝炎棠也考虑过此类低俗问题,然后他又发觉自己这个人,一无所有,也一文不值,纯粹自找苦吃。最可恶的是,人总是不知满足,得不到最想要的,就把已经握住的那些看作垃圾。祝炎棠也知道埋在自己体内的是自私自利以及贪得无厌,他竟对恩人有痴心妄想!但这种情愫的产生,曾救了他,谁也不能质疑其合理性!他努力忍这么久,看清自己这么久,害怕自己实在无法继续坚持了,尤其在这样一个引人回忆的、冬天的夜晚。他和八年前一样在建筑的角落踩着积雪躲着大风,却迟迟不见谢明夷追来。能和自己老板闹成这样,也真够强的,能喜欢一个人这么长时间,甚至记得那条围巾是什么牌子,蓝灰各有几个格子,也真够厉害——他经常在夜里像变态一样把它拿在手里数,羊毛都磨薄了。祝炎棠无声冷笑,又开始嘲笑起自己的多余,反正那个对谁都只会假惺惺微笑的家伙,现在应该在急诊室给宝仪姐倒热水吧?巨大的委屈,混着一种多巴胺作祟的冲动,毫无防备地涌上祝炎棠的头脑。凭什么,我凭什么不行?是差在脸蛋上还是差在真心上?他重复这个念头,抵着墙壁点了根烟,刚吸一口就被吹灭,他也不管,只哆哆嗦嗦地拨出号码,再哆哆嗦嗦地等人接听。对面没什么好气。“靠,你痴线啊,现在在哪里?宝仪姐都自己回家了,”谢明夷就算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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