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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3 (第2/2页)
他是清河镇首富任家的庶子,他母亲对他寡淡,自十五岁以后便将他扔在了任家在双山的祠堂上,不允他回到任家。他少时不明白江悦为何如此无情,到后来知道自己身世以后才理解,毕竟他不是亲生的,江悦作为他母亲曾经的侍女,将他养大已是仁至义尽。双山是大魏和漠北的交界之地,一半处在大魏,一半处在漠北,顾得此名。任平生采了不少的鹿茸和白术,他在下山的时候摔了一跤,浑身的泥泞,他把摔翻的草药拾起来放回筐里,背着筐去了河边。他捧了几把水把脸上的泥巴洗干净,眼角扫到一旁芦苇地里好像躺着个人,他偏头一看,确实躺着个人。是个男人,身上都是血,脸色惨白,手里还握着一把银色长剑。任平生以为是个死人,吓得握着筐带子退后了几步。然后他就看见男人握剑的手轻微动了动。任平生上前在男人身旁蹲下,摸了摸男人的鼻子下方,虽然很微弱,但是还有气息。任平生费力的将男人扶起来,背着男人回了祠堂。祠堂里只有他一个人住,除了他,还有一堆任家列祖列宗的牌位。男人的血rou和衣服粘在一起,任平生用剪刀一点点的剪开,男人的身材极好,腹肌如同虬根的树枝一般排列在一起,肩膀很宽,显得十分遒劲有力,胸口处两道交叉的极深伤痕,皮rou都翻了出来,血浸透了胸口的衣衫。任平生只会认些药材,他在邓烨的伤口上撒满止血的药粉,伤口太深,药粉完全不管用。从山上去镇上几十里路,他现在去请大夫也来不及。任平生见过大夫给人缝针,但是他自己从来没有试过,眼见着男人身上新换的衣衫再次被血浸透,任平生心里做了决定,拿了烛台和银针过来,打算自己上手给男人缝伤口。炙的通红的银针穿入皮rou,男人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,任平生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,等他缝完,握针的手有些抖,满头都是细密的汗珠。任平生打了桶热水来,仔细把男人的身体擦拭干净,这时仔细看男人的脸,才发现长得格外俊俏。男人身高八尺有余,一张脸生的轮廓分明,眼睫又黑又长,如同两把浓密的小扇子,鼻梁英挺,嘴唇薄削,面部线条俊朗刚毅。任平生抱着被子在地上打了地铺,祠堂一直他一个人住,没有多余的屋子。男人一直昏迷昏迷到第三天。任平生正在给男人喂粥,吹凉了一勺一勺的喂,他刚把粥碗放下,男人猛然睁开了双眼,伸手一把掐住他的脖子,表情阴森恐怖。任平生难以呼吸,伸手拽男人放在他脖子上的手,“你…做什么…”邓烨突然反应过来,松开了手,眯了眯眼打量面前的人。面前的少年约摸十七八岁,生的白净好看,眉似柳叶,一双琉璃一般的眼眸清澈无比,红唇皓齿,饶是邓烨见过无数美人,都不及眼前的少年有灵气。皎若天上月,清明胜霜雪。让人觉得多看一眼便是对神明的亵渎。任平生咳嗽了两声,顺了顺气,“你一身伤晕倒在双山河边,是我把你背回来的。”邓烨眼眸漆黑,低头看一眼自己胸口被缝的乱七八糟的伤口,挑了挑眉,“你帮我缝的?”少年脸有些红,眼神闪亮,“第一次做这种事,不太熟练…”所以缝的很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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