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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4 (第1/2页)
上架,正好搭在腰上。碎衣心里蓦的就柔软了那么一下。碎衣很少被林乱这么亲近,他小的时候只跟周烟好,心情好了才给碎衣个亲亲,等他长大了,跟碎衣好的像亲兄弟,就觉得自己是大孩子,也不肯像小时候一样,跟亲近的人腻腻乎乎的。很难说碎衣跟林乱是什么关系,碎衣是以家仆的身份待了不少年,但是也就是个名头,身边除了些粗使仆人跟丫头,基本都是他的人,没人敢真的把他当家仆使唤。林乱才是他们随意对待的那个人,说不上冒犯,他们还是好好执行周烟的命令,仔仔细细的照看着林乱,但是一个小孩子而已,从年龄上自然就会让人轻视,觉得只要吃饱穿暖,其他的也没什么了。但是林乱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,他要的也很少,就是吃吃喝喝玩玩,家里不管是周烟碎衣还是仆人都能很轻易的满足他的要求。周烟觉得,碎衣是从小跟林乱长大,将林乱当做弟弟看待了,但是碎衣知道不是,他的兄弟姐妹那么多,也没有对哪个有过一丝一毫的心软。他只是,单纯的喜欢着林乱,是那种充满占有欲的喜欢,是想要一直注视他也想他注视着自己的那种喜欢,是那种想要跟他缠绵至死的那种喜欢。这超出喜欢的范畴太多了,这可以称的上是爱,碎衣想明白的时候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结论,他本就是世俗的不容,从一开始就不在乎其他,如果他在乎的话,首先否定的就是他自己。林乱的存在让他觉得欣喜,感到满足,这就足够了。碎衣甚至想过,如果是林乱先死去,他就要给他一个盛大的葬礼,林乱喜欢的都给他陪葬,最后,为了不让他孤独,碎衣可以将自己也放过去。如果是他先死去,那他要离林乱远一点,他怕他会忍不住在这之前杀掉林乱。碎衣这么想着,吻了一下林乱的侧脸,把自己埋进林乱的脖颈。他为什么会喜欢林乱呢?可能是因为无论你是什么样子,肮脏不堪的,或者光鲜亮丽的,林乱都会伸出手来揽住你的脖子,好像全世界都只有你。这种感觉太让人放松跟迷恋,一不小心,碎衣就陷了进去。林乱哼唧了一声,含含糊糊的抱怨。“碎衣你太胖了。”碎衣笑了一下,他是很重,但是绝对跟胖搭不上边,像只豹子,矫健,四肢线条流畅,爆发的力量却强的吓人。他突然觉得,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的,有林乱,有周烟,有林乱的小马。就是苏凌然那边难办了些,碎衣不打算放手林乱,但也不打算对上苏凌然,但是他有一处比苏凌然强,他要年轻的多。征战沙场多年的人寿命总长不到那里去,不管如何武艺高强的战将,总会不可避免的有那么几处暗伤。只要是伤,要想恢复就要伤身体。他们在这片荒漠里透支了自己的生命,看起来还是完好无损的,但实际上,等到了时候,年轻时候透支过的,都要全部还回去。就像被蚂蚁啃噬的参天古木,日夜积累,总有那么一天,一息之间猝然崩溃,枝叶枯萎,枝干漆黑。苏凌然三十有七,还正当壮年,但他已经开始显露疲态了,谁都知道,苏将军长年有肺疾。碎衣不着急,他让林乱去行宫参加公主的婚礼,这是在向苏凌然发出示好的信号。他要与苏凌然共同抚养林乱,而苏凌然也默认了这种情况,这让碎衣更有了几分把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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