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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4 (第2/2页)
>蓬莱自从失去余秋远,如失一主心骨。苏玄机手段虽尚可,可不足以服众,这回不止是世家需要借助蓬莱的力量争出头来,蓬莱也需要他们相助,好有个靠山。它可是就在渭水以内,和魔界一界相隔,如若没有靠山,兵来如山倒,是犯了大忌。余秋远在的时候,凭他一己之力,就能挑起整个蓬莱。他一不在,蓬莱竟然就要沦落到与世家俗世为伍,看来金光顶下那些峰主,也都是吃干饭的。但想想也是,蓬莱五峰一顶,谁又是真心服众的呢?大道之巅的位置,是个人都想坐一坐。他的兵器——他寻常不用兵器,最常用的,是一根龙骨鞭。正因同为用鞭之人,容庭芳才会在偶遇萧胜时,多看他两眼。这世上能将鞭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不多,萧胜绝对算一个。但是他的鞭子,又怎么落在白家?正如他的戒指一样——这根本就是子虚乌有。容庭芳顺了顺胖鸡的毛,改了主意。“也好。”他道,“那就去瞧一瞧。”沧水有傅家经商,江阳有白家养鸟,岭南的萧厉两家不共戴天,洛水金家置身事外。傅怀仁是个纯粹的商人,萧白两家互为友邻,洛水离南海甚远,素不掺和,反而一路往北,要往太华山去。至于厉家,自瓦行生变,本以为靠着的大山忽然不见,在魔界尝不到好处,如今渐渐人心生变,不服厉姜,要和蓬莱去靠拢了。此次白家相邀,厉家竟然也派了人去参加。可惜,那人半道上就叫厉姜杀了。厉家视他如蛇蝎猛兽,也别怪他无情。江阳离沧水不远,这种事情傅怀远本来不爱参与,邀请函都没送到他手里就给抛到了柴房,但晏不晓提出想去看看,他就也去了。容庭芳蹭了傅怀仁低调而又奢华的马车,暗暗打定主意要和这位傅老板把交情加的深一些。这是移动的钱庄啊。一行人并一只鸡半途才决定出发,离开宴的日子没几天。紧赶慢赶在开宴前一天到了江阳,再晚一步,怕就要在众目睽睽中走进去蹭饭。容庭芳到白家后的第一个印象就不太好。——满院都是飞着的毛。世人眼中,灵羽翩飞,与人共舞,应当是神仙一般的场景,可事实上——容庭芳呸出一根细细的绒毛,脸色有些不太好看。引路的家仆有些小尴尬。“季节性换毛,季节性换毛。”兽类倒是有季节性换毛,怎么鸟也有吗?作者有话要说: 芳芳(沉思):有点爽,不知道为什么。胖鸡:呸。第24章吃了口瓜傅怀仁是大老板,大老板的身份就通行令,进谁家的门都不用通报,还能有最好的客房。家仆一边给他引路,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容庭芳:“这位是傅老板的朋友吗?”傅怀仁笑道:“是我朋友,他的灵禽生病了,前来求药。顺便来长长见识。”那家仆悄悄打量容庭芳,只见这个年轻人肤白发黑,眉宇娟丽,是个很好的相貌,就是瞧上去冷淡地很,不喜欢和人交流,进门到现在,不曾给过别人一个正眼。和这位朋友比起来,旁边总是背着那柄铁剑的晏不晓晏道长,倒是和善多了。傅怀仁和那家仆一路闲聊,说的都是些容庭芳哧之以鼻的红尘俗事。他一路观察过去,见这里的鹤禽确是人鹤共处,亲昵者更有如一人。树上落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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