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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。”我想捂住耳朵,但这意味着我必须放下手中的酒杯。所以我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酒液,连带着吞下一连串涌上气腔的咳嗽,故作满不在乎地笑了笑,“噢,我知道她要见我,可那又怎么样?我可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改变行程。”——好吧。我承认我远没有表面上显现出来的那么不以为意。“而且,现在你的状况完全不适合坐火车,短途也不行。”我只好为说服自己再找了个理由——话说回来,他为什么会突然感冒?我不禁想到这个问题,稍加思索就有了答案,“你昨天真该在浴室里擦干身体再出来。”亚瑟的语声已经完全浸在迟滞的鼻音里了:“但是你喜欢。”“嗯?”我一时不太能理解,“我喜欢……?”他小声地抽了抽鼻子,手背轻轻捂在额头,每一个音节都被惫懒倦怠地拖长,说的颇为振振有词:“你说过淋湿的男人很诱惑。”结合我对亚瑟醉酒、被亲吻、还有生病时的状态观察,我发现只要他不再是他自己——譬如心跳紊乱抑或头脑糊涂时,就会老老实实地说实话。我哭笑不得地将手覆到他包围着凉意的那只手上。尽管隔着掌间的筋rou和骨骼,我仍感觉到他额迹的guntang透过指缝渗入我的皮肤。“很难受吗?那我们现在回去。”我都没察觉到自己正在哄他,把果汁杯拿出他紧攥的手,掏出一把零钱付给酒保,多出账单的部分当作小费。“嗯。”他应了一声,亲昵地呢哝,“佩妮。”我终于忍不住问他:“你为什么老是无缘无故叫我的名字?”“我很喜欢这种感觉。”亚瑟连眸光都虚茫起来,飘忽不定地没有焦点,过了很久才勉强捉住我的脸,霍然前倾上身,拉近到一个亲密无间的距离,腔调柔和,“我叫佩妮的时候,身边有佩妮。”——瞧,他病得都开始胡言乱语了。他说的话我一个字儿也听不明白,只能随口敷衍地应和着,心下盘算怎么把神志不太清醒的亚瑟弄回旅馆。他还不太配合我,烫红的脸颊低垂下来,自然蹭住我的颈窝,跟撒娇没什么两样,“我能吻你吗,佩妮?我想吻你。”我还没回答,他又抬高脸,接着刚才自己的话尾自言自语道:“不行。我不能让你也生病。”他皱着眉头严肃地想了想,并拢起直长的食指与中指,指腹按在自己唇间亲了一口,再将手指翻了个面,两指温柔地贴到我唇上。“啵。”他发出一个含糊的拟声词,随后薄唇轻扬,愉快地笑了起来。霎时间,我咽喉一紧,心跳频率猛地蹿升,几乎马上就要撞破胸口。——就连中学和皮特躲进校长办公室里偷情的那个紧张时刻,我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脸红过。我才想起皮特,酒吧门口就出现了他瘦高笔挺的影子。这几年过去,皮特越来越像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了。他头上歪扣着一顶线绒帽,身穿一件宽大棒球衫和腰际松垮到音乐能看见臀缝的牛仔裤,看见我就咧开嘴不紧不慢地笑了一下。“嘿,佩妮。”他怪腔怪调地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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