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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世美默默地喝着粥,同时暗暗地观察着她。以前的她吃饭时都是先伺候他,给他盛饭、拿筷子,把他爱吃的东西先夹给他,等他动筷子了,她才肯跟着吃,哪里像现在这样不管不顾,只顾自己吃得欢。一个人的性子怎么能变得如此之大?难道真的是狐狸精附体了?掌柜的惯会钻营,见他们两个吃得差不多了,便大着胆子请求:“大人,您和夫人驾临,令小店蓬荜生辉!能接待状元郎出身的相爷,草民真是三生有幸、祖坟都跟着冒青烟,小人斗胆恳请大人为小店题个字或是写句诗,这样小店就能闻名天下了,我们全家祝愿您和夫人恩恩爱爱、白头偕老。”说完朝他们跪了下来。陈世美原本是不轻易在外面写字的,不过后来心里一动,再加上认为掌柜的最后一句祝福的话是个好彩头,便爽快地说:“拿纸笔来。”然后命令艾怜:“请夫人磨墨。”等掌柜的拿来笔墨纸砚,艾怜耐着性子一圈一圈地磨起墨来,她的纤纤玉手拿着黑色的墨锭,荷叶边的袖口露出一段白皙的皓腕,让人看了赏心悦目。陈世美拿起笔写了“同福客栈”几个大字,然后贴身的侍从过来从一个锦囊里掏出他的印章盖了上去。掌柜的双手接过来,然后和店里的伙计一齐给陈世美磕头谢恩:“大人,你的字千金难得,我们全家一定把大人的墨宝当做传家宝世代传下去。”想不到陈世美还是一座金山,艾怜现在缺的就是跑路的银子,她急忙要求道:“我磨了这许久的墨,不能白干活,给我也写几张字。”陈世美宠溺地笑道:“我书房里有的是,你想要随时可以去拿。”他的书房除了驸马府里有一个,再就是京城外庄子上的那个,哪一个都不是艾怜想去的,“我现在就要,我再给你磨墨,你快写嘛。”她好声好气地哄着他,拿起墨锭又一圈一圈磨了起来。鉴于她难得这么主动地伺候自己,又是撒着娇地恳求自己,陈世美心情愉悦,略一沉思后写了首诗给她,之后,不管她再怎样耍赖相求,都不肯再动笔。真是个小气的男人,艾怜撅着嘴催促他的贴身侍从:“把大人的印章拿出来。”侍从见陈世美没反应,便当他默认了,恭恭敬敬地把锦囊打开,再一次掏出了印章盖在了纸上。艾怜拿起来纸张吹着气,等墨迹干透了,小心翼翼地折叠好,装在了她身边的包裹里。见她把自己的字当宝贝一样收藏,即使心知肚明她是为了这张字的价值,但陈世美心情还是很好的。等她忙完了这一切,试探说:“夫人的字也是极好的,好久不见你动笔了,你也写几个字让为夫看看如何?”艾怜拒绝了,冷傲地说:“不写,我的墨宝也是不轻易示人的。”陈世美笑了一笑,骗她道:“你写一张让我瞧瞧,如果让我高兴了,我可以把我的印章盖上去,这样你写的字同样值钱。”“真的吗?”艾怜眼睛一亮,马上听话地拿起笔,工工整整地写了句:“身世依然是落花”。陈世美拿过来细看,一笔一划,都是熟悉的笔迹,她是恩师的女儿,又曾是最亲密的枕边人,她的笔体早已印刻在了心里。她就是她,变的只是性情,难道女人受到被男人遗弃的打击,真的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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