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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(第2/3页)
为我们都学姐学姐地叫,后来就习惯了,根本也懒得去记她的名字。 其实我一直没办法相信,育佐竟然会花四年半的时间在追一个女孩子,这并不是说他这个人很花心,而是四年半真的很久。他们之间经歷了大三、大四、育佐两年的当兵,还有学姐出国游学半年。 为什么这么难追?坦白说,只有一个原因。 『我实在很难接受年纪比我小的男生。』学姐说,『连小一个礼拜都不行。』 育佐有问过学姐,那要大几岁才ok?学姐说大十岁以上都能接受。 「那你交过男朋友吗?」 『当然交过。』 「年纪都几岁?」 『最小的大我八岁,最大的大我十五岁。』 「为什么你喜欢老男人?」 『男人的成熟魅力,是你这种毛头小男生不懂的。』 「我只小你一岁,我不是毛头小男生。」 『你是,你是小我一岁的毛头小男生。而且正确来说,你小我一岁又四个月。你处女座,我金牛座。』 「那你喜欢处女座吗?」 『不知道,没遇过,没感觉。』 「那你喜欢毛头小男生吗?」 『要我说几次?我喜欢年纪大的,我不喜欢毛头小男生。』 「年纪大的比较早死。」 『不会,我会把他照顾得很好。』 「不要照顾了啦,早死就让他死一死,这样你就能拿到遗產。」 『遗你个头。』 「如果你一定要三十几岁的,那你就当我三十好几了嘛。」 『你看起来像啊,但身分证没办法骗人。』 「那我去改身分证?」 『你神经病!』 「我不是神经病。」 『你是,而且很严重。』 「那你喜欢神经病吗?」 『谁会喜欢神经病?』 「我在想,如果你喜欢神经病,我愿意为你变成神经病。」 『天啊……』讲到这里,学姐崩溃了。 别说是学姐,我跟伯安听到育佐转述这段对话,我们也崩溃了。 育佐跟学姐是在他们学校海研院前面的堤防旁边遇到的,那时育佐跟他班上的吉他社同学正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唱歌,几个大学生在海风吹拂之下,一口啤酒一把吉他,弦乐飘扬之下唱尽伤心与快乐的歌,真是一种享受。 然后学姐就出现了。 「干!你们知道惊为天人怎么写吗?」育佐学着那年伯安打电话给他时的口气。 「………」我跟伯安都无言了。 「如果没有那几瓶啤酒,如果没有我的同学,如果没有那把吉他,如果没有那溼溼黏黏的海风,如果我没有喝醉,我就不会认识学姐了!你们看,这就符合了伯安说的註定。」育佐说。 是的,那天,他喝醉了。 平时就没在喝酒,酒量不好很正常,偏偏他同学跟他说唱歌前喝冰啤酒会开喉,飆高音绝对没问题,而且喝越多唱越高。 然后他就醉了。 他说在半醉半醒间看见学姐一个人坐在堤防上,他拍了拍他同学的肩膀,问说那是不是鬼?但是他同学还没回答,他却自己走过去问学姐。 「喂,小姐,你是人还是鬼?」育佐在堤防下对着学姐喊着。 学姐一转头,育佐吓了好大一跳。 「干!你们知道惊为天人怎……」 伯安反应很快,出手也很快,立刻从他头上巴下去,「你他妈的快说啦!惊为天人惊为天人,我只惊一次啊你是要惊几次?废话怎么这么多?」 「我没办法不废话,学姐那个回头真的吓到我了,我想不到我梦中的那个女孩竟然出现在我面前。」 「你梦中的女孩?」我问号很大一个。 「对!我梦中的女孩!」 「你是说,你梦中的女孩跟学姐长得一模一样?」 「呃……」育佐犹豫了一下,他抓一抓头,「我是说……」 「干!」伯安出手真的很快,「根本就没有梦中的女孩对吧!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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