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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札记 (第4/4页)
r> 在meimei的记忆中,她的一切出发点都为了正义与爱,欺骗者多有罪行者。 meimei后用钱贿赂线人得知笔者将拜访医院,故与笔者碰面,设计祈求笔者收养对方。 meimei自责后悔,称她在笔者建议下拾起逃避篡改的记忆,询问三次记忆后发现真相,她无法承担罪过,只想通过网红之事来接近其养姐捣毁诈骗团伙。 笔者想要三次询问meimei有关孕妇杀夫案的事件时,具有不在场证明的meimei没有听到笔者的询问,也许笔者没有勇气询问,并坚信参与高考的meimei没有丝毫作案时间。 但笔者亦在思考,欺骗人们,引导人们杀戮的教唆杀人罪,该如何寻找证据? 笔者与meimei欺骗的人们相同,只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,笔者暂无法评价meimei行为,因多年养育之情,下笔总偏向于meimei一侧,难以共情抽象受骗者,但对具体被骗的骨折青年,笔者报以沉痛关切。 笔者重回福利院,得知青年溺水而亡,工作人员语焉不详,笔者用钱贿赂后得知,青年神志不清,曾模仿影视剧作品猥亵过多名幼童,因亲吻搂抱等犯罪行为较轻,故不予立案也未送入精神病院。 工作人员大多为慈善义工,善心足但较缺乏经验。理解青年特殊情况,因材施教,故引导对方将兔子当作幼童发泄情绪,本较轻的犯罪行为在未得到妥当管制教育下逐步升级,最终致兔子死亡。 meimei隐瞒了儿童被伤害事件,她本意为不愿再二次伤害儿童,笔者如实写下只为还原真相,在本次事件中,每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罪行,包括笔者也存在二次伤害儿童的行为,笔者在写下关于meimei的事情时,并不期望能谅解meimei。 只期望不要仅将其看作一名教唆犯,就像笔者曾在与meimei坦露真相时痛骂她时那般。 笔者在一周前收到收到线人消息,线人在笔者入职第二年就一直与笔者保持金钱交易,是笔者唯一用金钱拉拢,协助笔者从事各种非法无道德行为的得力助手。 写下线人助手并非宣扬抓捕助手,恶人一日不除,恶人队伍中的兵也可为我方一枚棋子。 同时,该名线人也被meimei用钱贿赂过,故笔者在与meimei沟通后对该名线人存在信任危机。 线人通知,周三将有毒贩地下交易,怕打草惊蛇期望笔者暗中记录,情况不对时将会在线人掩护下撤退。 线人又补充,她此次情况来自meimei,并由衷向我道歉,称她被过去的meimei贿赂是因被孩子走投无路的可怜(与钱)所打动。 笔者曾多次卧底危险地区,但因休年假及meimei坦诚之事而震惊,故拒绝此次行动并将行动汇报给警方,但警方称当日并未在该地查货任何毒资。 今日接到meimei消息,meimei称线人被毒贩发现泄密而残害,笔者行踪也被暴露,meimei让笔者尽快到公安保护下。 meimei发来的消息一开始并未引起笔者的恐慌,笔者对meimei的消息存疑其实为客观反映,meimei的谎言过多总需要三次验证,但笔者仍警惕起来,及时订票离开本地。 笔者又再次询问meimei有关孕妇杀夫案的案件真相,meimei暂时没有回复。 笔者在火车上写下这篇文章,笔者将投靠临海区警方,手机将会藏在E1764号列车A3车厢C24座位下方。 无论meimei回复与否,笔者都期望同事或是有缘人能重启孕妇杀夫案件调查,并非只为批判个体,还原大众所厌恶的人类真面目,而是为了背后更广大的理想。 笔者在札记如实写下各种观察心得,人为立体之人,事乃立体之事。 笔者力求客观真实,实则为人难免有感情倾向,防止意外离世时无法交代后事,笔者除此事之外,仍愿详细阐述有关黑矿之事: 【注:列车员于半年后发现手机,经破解后在笔者手机上发现四篇署名meimei寄来的日志与尚未写完的记者札记,meimei并未回复消息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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